[习俗]称谓称呼自称大全(一)

时间:2005年10月06日 20:47    编辑/作者:小桥人家   10344

    附注:
    家族长辈之称呼上,不得加名与号;惟伯父、叔父可将行次别之。如“大伯”、“二伯”之类。凡尊辈已殁者,则家字宜改为“先”字,自称其已殁的祖父曰“先祖考”,祖母曰“先祖妣”。已殁之父曰“先考”,母曰“先妣”。称人之父子曰“贤乔梓”,对人自称曰“愚父子”。称人之兄弟曰“贤昆玉”亦曰“贤昆仲”;对人自称则曰“愚兄弟”。
    凡为同胞者,应于称呼上加一“胞”字,如“胞兄”、“胞弟”者是。称呼上若不书其名号,则用行字分别,如“大哥”、“二哥”等是。
    家族幼辈于称呼上用名,亦可免“贤”字。惟称媳则用“贤媳”,因其是外来之人,应较客气。








    说明:
    据考查《辞海》《辞源》和《仕商应酬便览》《酬世万有宝库》等古籍及现代出版的各种应用文书刊,妻以兄弟均称为内兄、内弟,自称妹夫、姐夫;称姐妹之丈夫为姐夫、妹夫,自称内弟、内兄。但有的地方,称妻之兄弟为外兄、外弟;称姐妹之丈夫为姐夫、妹夫,自称为外弟、外兄。这样的称呼法,目前尚未考出依据。关于“外兄弟”条,《辞海》及《辞源》均解释曰:⑴姑舅之子及从母之子,古相称为外兄弟;⑵同母异父之子,亦称外兄弟。据此,我们不采用少数地区沿用的习惯性称呼,仍以辞书及古今应用文书籍记载的称呼为准。请读者进一步考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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