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习俗]称谓称呼自称大全(二)

时间:2005年10月06日 20:59    编辑/作者:小桥人家   14823


    附注:
    1、如亲戚长辈中,无一定称呼者,则用“姻伯”、“姻叔”或“姻丈”。
    2、据《辞海》释:两家结为婚姻以后,对于长辈者称眷翁,自称眷晚生;对平辈者称眷兄,自称眷弟;对于幼辈者称眷侄,自称眷生或眷侍生。据《酬世万有宝库》及《模范文件大全》等应酬书记载:男宅与女宅确定联姻后,对于长辈者称姻眷翁,自称忝姻眷侄;对于平辈者称姻眷兄,自称忝姻眷愚弟;对于幼辈者称姻眷侄,自称忝姻眷生或忝姻眷侍生。忝姻,自称谦词也,谓忝辱姻亲眷属也。


    说明:
    据考查《辞海》及《辞源》等辞书:“契父”的“契”字应为“寄”字,《酬世万有宝库》亦用“寄”字。按地方习俗,仍采用“契”字。


    附注:
    1、凡有世谊人之,如其年长于祖与父者,可为“太世伯”、“世伯”;如年较少,则称“太世叔”、“世叔”,基世谊而兼姻谊者,当称“太姻世伯”、“姻伯”或“太姻世叔”、“姻世叔”。倘未确悉辈行而有谊、世谊者,则称“姻丈”、“世丈或仁丈”。
    2、称人应分班辈,对于长辈应冠以“尊”字,对于晚辈和幼辈则应冠以“贤”字,自称则一律冠以“愚”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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